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师课外辅导答疑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稿)
作者: 2016-08-31课外辅导答疑是教师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课堂教学的延伸和拓展。它对于巩固课堂教学效果、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保证课外辅导答疑的到位、有效,学校规定每位专任教师每周应安排6课时的固定辅导答疑时间,将这6课时分为3个时段,每个时段2课时,并向学生公布。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落实学校上述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要求,分散实施,着重效果”的工作思路,通过加强对教师辅导答疑工作的规范管理,规范教师课外教学行为,进一步提高教师的职业责任感,促进教师课外辅导答疑工作的具体落实,改进和提高教师课外辅导答疑的工作质量,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二、组织管理
学校教学促进部负责全校专任教师6课时固定时间课外辅导答疑的管理工作;各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专任教师课外辅导答疑工作的检查落实。
三、工作安排与要求
1.教师课外辅导答疑每周安排3个时段,每个时段2课时。具体时段按校历公布的上课时间节次(第1-11节)进行安排,如:第1-2节。答疑时段课间照常休息,不计算在答疑时间内。具体答疑时段安排,应注意以下几点:
(1)辅导答疑的3个时段不能安排在同一天进行;
(2)答疑时间应尽量避免安排在中午的“午1--午2节”进行;
(3)辅导答疑时间应避免与学生的其他上课时间相冲突。
2.每位专任教师应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完成当学期答疑安排并予以公布。具体时段须经教学单位核实后在教学文件系统公布,同时按教学促进部提供的统一模板制作答疑安排表在办公室门上张贴。答疑时间内,教师应确保在办公室内等候学生。学期分段授课的教师,可在授课时间调整后对答疑时间进行相应调整。调整答疑安排应报教学单位负责人审批并以邮件方式向教学促进部报备,同时更新网上答疑安排信息和办公室门牌信息。
3.课外辅导答疑时间一经公布,原则上不得更改。若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者,应经教学单位批准并报教学促进部备案,同时告知学生。
4.教师在安排的时间内应确保在岗辅导答疑。如中途需要短时离开,应在办公室门上(有独立办公室)或办公桌上(无独立办公室)注明“稍候,马上回来”等字样,以方便学生对是否等待教师回来做出判断,切实提高答疑时间的利用率,服务学生之所需。
5.答疑时间内应使办公室的门保持开启状态,避免学生因办公室门关闭而误以为教师不在,或认为教师在休息而不方便进入。
6.因特殊情况在答疑时间内不能到岗者,应报教学单位负责人批准并以邮件方式向教学促进部报备。
四、检查与监督
1.各教学单位应加强教师课外辅导答疑的管理力度,教学单位领导应在每学期初按本办法要求对教师安排的辅导答疑时段的合理性进行审核把关,确保辅导答疑安排的科学合理。
2.教学单位要采取措施对本系教师的课外辅导答疑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掌握教师课外辅导答疑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及时处理相关事宜。
3.学校教学促进部原则上每周检查一次教师辅导答疑情况。答疑时间内擅自缺岗者,按《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相关条款处理。未经教学单位同意并报教学促进部备案随意更改辅导答疑安排者,将通报教学单位批评警示。
4.学校教务部等相关部门和各教学单位将利用组织学生座谈、学生网上评教等方式了解学生对教师课外辅导答疑工作的反映,作为教师工作考核的组成部分之一。
五、考核与奖励
教师课外辅导答疑工作开展情况是教师教学工作状态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学校将把教师课外辅导答疑工作考核作为教师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教师答疑时间的在岗率及答疑效果将纳入教师工作考核,同时记入教学业务档案。对辅导答疑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教师学校将给予表彰和鼓励。对辅导答疑工作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和教师则按相应规定予以批评和处理。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学促进部负责解释。2011年发布的《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师课外辅导答疑管理办法(修订稿)》同时废止。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