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课外辅导答疑工作的提示

作者:教学促进部  2016-02-19

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师课外辅导答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现就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课外辅导答疑工作做以下几点提示:

1.全体专任教师于开学第一个教学周内(即2月26日星期五18:00之前)做好本学期课外辅导答疑安排,并在学校网站“教学文件系统”的“答疑安排”栏内和本人办公室大门上同步予以公布。

课外辅导答疑的具体时间安排须按《办法》规定执行,即每周安排三个答疑时段,每时段2课时,共计6课时。答疑时段课间照常休息,不计算在答疑时间内。具体要求如下:

(1)答疑的三个时段不能安排在同一天,且不能两两连排;

(2)答疑时间应尽量避免安排在“午1--午2节”时间段;

(3)答疑时间应尽量避免与主体学生其他上课时间相冲突;

(4)除特殊情况外,答疑时间不得安排在双休日或公共节假日内。

“答疑安排”须经教学单位主管审核同意后方可公布,一经公布,不得随意更改。教学运行期间,因故(含教学任务整调)需长时间调整答疑安排的或因特殊原因答疑时间内临时不能在岗的,须事先报所在教学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向促进部邮件报备。

2.在学校网站“教学文件系统”中填写答疑时间安排时,三个时间段须逐一添加,录入每个时间段时只需选填开始节次,结束节次会自动生成。如:您安排第1-2节答疑,则只需在系统中选第1节,系统会自动生成第1-2节(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3.教师须按统一模板(参考模板见附件2)自行用粉色A4纸(横向)打印“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15-2016(2)学期答疑安排”门牌标识,并将其张贴到个人办公室门上或公共办公室门口显眼位置,以便学生查看(各教学单位在保证答疑安排信息完整的前提下,可自行统一设计课外答疑安排的门牌标识,粉色A4纸由促进部统一分发到各办公楼教学秘书处)。

教学促进部将在第一周内对教师课外答疑辅导工作安排公布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望大家在答疑时间内坚守工作岗位,促进部从第二周起将对教师课外答疑辅导工作的到岗情况进行检查,对擅自缺岗者,依照《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如有疑问可向教学促进部或各教学单位行政秘书咨询。

工联系人:郑旭东     联系电话:6288220


附件:1.教学文件系统添加“答疑安排”操作流程

          2.答疑标识参考模板


教学促进部

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