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优秀教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2018-09-07

各教学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17-2018学年优秀教学奖的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教学奖评选条件

参评教师应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模范履行教师职责,积极承担教学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严守职业道德,关爱学生。具体评选条件为:

1.教学工作量饱和且两学期均承担课程教学任务(含兼职教师)。

2.无教学事故。

3.因私调(停)课课时数未超过当学年所承担课程总课时数的10%;因病调(停)课课时数未超过当学年所承担课程总课时数的20%。

4.评选时仍在职。

5.教学各环节工作(教学文件提交、课堂教学、布置和批改作业、课程考试、实验或实习、论文指导等)表现优秀。

在满足上述评选条件的基础上,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优先推荐:

1.每学期期末学生网上评教排名位居所在教学单位教师排名前20%,或所授课程班评教排名在本单位前10%

2.教师在课程教学方式方法的创新上有突出表现,广受学生欢迎。

3.当学年有主持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发表教研论文。

4.课堂教学受到同行及管理人员的好评,听课记录评价均达到良好及以上。

二、评选名额分配

按各教学单位符合条件参评总人数的10%分配推荐名额。符合条件参评总人数=符合条件的专任教师数+符合条件的兼职教师数*1/5

根据上述折算规则,拟评选“优秀教学奖”54名,具体名额分配见下表:

2017-2018学年优秀教学奖名额拟分配表

教学单位

专任教师数

兼职教师数

拟分配名额

人文与传播学院

47

3

5

法学院

20

4

2

英语系

13

5

2

日语系

14

3

2

艺术设计系

41

2

4

音乐系

25

31

3

国际商务学院

24

2

2

会计与金融学院

42

2

4

管理学院

31

8

3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64

3

6

机电工程学院

27

1

3

土木工程系

21

2

2

建筑学院

43

0

4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17

0

2

大学外语教学部

52

2

5

体育教学部

22

0

2

通识教育部

18

8

2

创新创业教育孵化中心

7

1

1

总计

528

77

54

注:根据本学年专、兼职教师教学课时量差异,在认定各教学单位的参评总人数时按专、兼职类别赋予不同权重进行计算(专任教师:兼职教师=1:5)。

符合条件的参评总人数应扣减实验员、有教学事故的、只承担一学期教学任务、因私调(停)课课时超过所承担总课时10%、因病调(停)课课时超过20%的专(兼)职教师和学期末离职的专任教师人数。

三、申报办法

(一)符合条件的教师自行向所在教学单位申报,提交《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教学奖申报表》。

(二)教学单位根据上述评选条件遴选出初步人选,经教学单位内部公示后确定推荐人选,于928日前统一将拟推荐人选的“优秀教学奖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教学促进部。

(三)学校综合评审、公示,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发布表彰通报,召开表彰会,颁发证书和奖金。

预祝大家教师节快乐!


工作负责人:黄文新;工作联系人:郑旭东,联系电话:6288220

  

附件: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教学奖申报表.docx


教学促进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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