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听课工作的温馨提示

作者:教学促进部  2019-09-06

尊敬的各位老师:

大家好!


为了继续做好课堂教学质量监控和教师间课堂教学经验交流,现就本学期听课工作提示如下:

1.听课量要求

(1)专任教师每月至少听课1次(本学期按4个月计)。本学期纳入培养的新教师听课不少于8次,属第二个培养学期的新教师不少于4次。

(2)教学单位专职主管每月至少听课2次,且本学期至少听取每位新入职教师1次课堂教学。

2.听课前自行下载打印好《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听课记录表》(见附件1,亦可在教学促进部网站下载)。

3.听课后应及时与授课教师沟通、交流,并及时将听课记录信息录入综合教务系统“听课记录”平台中,以便学术主管按时审核听课记录信息。

一般情况下,听课记录信息应于听课当周之内录入到系统中,最迟应于每月5日前录入上月听课记录信息(操作方法见附件2);在系统中提交后若发现填写信息错误,可向本单位主管申请退回修改。

4.听课人员应做到听课不迟到、不早退,每次至少听完一节课。

5.必要时,听课人员可查阅授课教师的教学文件(如教学大纲、教学安排表、教案等)。

祝大家新学期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工作责任人:黄文新

工作联系人:郭梦湘    联系电话:6288700

附件:1.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听课记录表

    2.专任教师在综合教务系统提交“听课记录”的操作方法


教学促进部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