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学促进部  2022-04-30

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根据4月29日省厅下达的《2022年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现就2022年我校第六届校级评选及省级推荐工作更正通知如下:

一、选题参考范畴

  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应体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代表当前深化高等教育领域教学改革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新成果。

  成果内容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具体包括:

  1.在“双一流”建设及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中,取得体制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育教学创新、评价体系改革等方面的成果。

  2.在一流本科建设中,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学基础地位,以及构建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中,取得的强化教学管理、健全质量监控体系建设的创新和突破性成果。

  3.在推进一流专业建设中,结合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取得的学科、专业综合改革提升、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创新成果。

  4.在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大战略、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中,推动科产教融合,深化创新创业创造教学改革,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增强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中取得创新和突破的成果。

  5.在推进课程思政、一流课程建设和课堂革命中,取得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技术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6.在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体系建设、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方面,取得的典型经验做法。

  7.在探索闽台、中外合作办学模式,完善闽台、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机制等方面取得创新的成果。

  8.在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中,取得的思政课课程内容创优、教法创优、机制创优等方面重大成果。

 二、成果基本条件

  凡我校在职教师、教辅和教学管理人员,个人或集体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教学成果奖。

  1.申报成果须经过2年(含)以上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具有推广应用价值。实践检验的时间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2.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3.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4.一个主要完成人限报一项成果。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不超过8人,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3个。

  5.思政课类成果主要完成人应为专职思政课教师(含“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与法治”“形势与政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实际从事思政课教学、研究工作并主要负责组织成果的实施。

  6.2017年以来已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级别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主要完成单位、团队成员、学科专业领域、方案内容、方案实施范围等方面基本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申报本届教学成果奖。

  7. 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为反映教学改革成果的质量标准、实施方案、成果报告等。以教材为主体内容进行申报的成果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组成

  1.《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1,以此为准)。

  2.教学成果报告(不超过7000字,字体字号自行设定,通篇统一即可,需设置目录页)。

  3.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分类整理,合并成一个word文档,需设置目录页)。

  4.支撑材料(分类整理,合并成一个word文档,需设置目录页):

  (1)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重要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档 (PDF格式);

  (2)成果如含视频材料的,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分辨率:1920*1080 25P或以上,编码为:H.264,H.264/AVC High Profile Level 4.2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5Mbps);

  (3)其它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以上材料,可参照附件3所示“教学成果奖评审观测点”进行对照补充。其中1-3“申报书+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总页码不超过40页,“4.支撑材料”总页码不超过60页。

 四、提交说明

  1.截稿日期:为适应省级推荐,校内申报截稿时间提前至2022年5月12日下午17:00

  2.提交材料:各项成果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即可)以及各单位“2022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的电子版及纸质版(需盖章)。

  3.提交方式:以各教学单位、各部门为单位统一申报,汇总后报送教学促进部(邮箱:jxcj@xujc.com;办公室:主3#807-1)。

  为方便申报过程沟通协调,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联系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将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于近期告知教学促进部。 


  工作负责人:孟丹

  工作联系人:高艺惠   联系电话:6288369 


  附件:1. 2022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doc

      2. 2022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情况汇总表.xls

     3.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2年教学成果奖评审观测点(参考).doc

   (以上附件请见原邮件) 


教学促进部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