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学促进部  2022-08-31

各院(系)

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要求,本学期初将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为保证结题验收工作顺利开展,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项目范围

2021-2022学年立项的项目以及以往延期的项目(已在中期检查时申请终止或延期的项目除外)。纳入本次结题验收的具体项目名单列表请见附件1:《(院系名)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二、结题验收方式及要求

1.提交材料:院系组织本单位各项目组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填报《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格式见附件2)及收集整理相关支撑材料(如论文、专利、获奖证书等)。

2.院系评审:院系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结题报告书及其支撑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可组织项目答辩(评审专家应与项目专业特点相匹配,不少于3位)。专家按照《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评审参考标准》(见附件3)对各项目进行审核并打分,院系给出结题意见(通过/延期/终止),对于延期/终止的项目需说明理由并将评审结果(含意见和评分)填入《(院系名)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1)。结题材料中所涉项目成果应为学生成果,须有参与学生署名且须为项目建设周期内的成果,均需有对应成果证明材料才能认定。

3.学校复核与综合评审

学校将对各院系提交的结题材料进行复核并进行综合评审,根据综合评审结果进行评优。

三、材料提交时间安排

1.结题材料提交

各院(系)于9月23日前完成项目自查与评审。于9月23日下班前将纸质版《(院系名)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信息汇总表》(需盖院系公章)和《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如有)提交至教学促进部,同时,将相应电子版材料压缩包发送至教学促进部邮箱:jxcj@xujc.com。(电子版材料包括:所有项目结题报告书及支撑材料(按“项目编号+项目名”格式命名文件夹)、《(院系名)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信息汇总表》和《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如有))。

2.经费报销材料提交

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可以进行经费报销,项目组需填写《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报销单》(见附件5),按照《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细则》(见附件6)准备相关报销材料,超过100元的支出项目均需提供相应的付款或转账记录。指导教师须对报销材料进行审核并签字,院系须对耗材、仪器等入库单进行审核、签字并负责将可再利用的设备进行回收保管。

对于结题验收通过的项目,待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其报销材料于11月1日起开始提交审核,经过指导教师签字、院(系)审核后由学生直接提交至教学促进部。(校级以上项目报销结束后,院系经费仍有余额则可支持院级培育项目开支(需提供结题证明))

工作联系人:阙元昌   联系电话:0596-6288456

附件:1.(院系名)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信息汇总

   2.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3.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评审参考标准

  4.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

  5.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报销单

  6.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细则 

(上述附件见原邮件通知)

                           教学促进部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