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学期校级一流课程验收材料提交的通知

作者:  2023-03-06

尊敬的各位老师,大家好!

为推进一流课程建设,教学促进部于20229月开展了2021年校级一流课程立项项目验收工作。结合已提交的课程验收材料,为了进一步提高课程验收材料质量,发挥“一流课程”示范引领作用,现将本学期验收材料提交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立项后已完成两个教学周期(本学期不计入)建设应用的2021年校级一流课程(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材料

验收材料与20229月份通知一致,具体如下:

1.《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一流课程验收申请书》(必须,附件2),有更新

2.建设期间的教学大纲执行版(必须)。格式参照教务系统大纲执行版,混合式课程应明确线上、线下学时,并在具体教学安排中体现。

3.一节示范课视频(必须)。凡参加验收的课程必须提交一节示范课视频(不少于40分钟),视频录制时间须在20218月立项后。师生均需出镜,在线教学教师出镜时长不少于十分钟。

4.一个特色教学设计案例(必须,格式参考附件3)。建议与示范课视频配套。

5.两个建设学期的课程教学总结(必须)。可结合教务系统课程教学总结。

6.学生评教等其他可体现课程建设应用成果的材料(可选)。

三、验收材料撰写提示

1.验收主要考察课程立项后两个教学周期内20218月以后)的相关建设与应用工作,20218月以前的工作建议不写或少写。

2.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一、课程建设计划执行情况;二、主要建设举措及成效;三、课程建设成果及应用推广情况;四、存在的问题与今后的改进方向。”,四个部分不可缺少,应重点突出建设举措、成果及应用推广情况,其他可简明扼要。

3.各部分内容建议归纳要点,突出重点,不宜大段文字罗列,可适当插入课程建设与应用有关的图表、图片,注意定性与定量结合,如发表的教研论文、举办的活动等应带具体年月日。

4.课程教学总结应根据教务系统相关课程教学总结数据作进一步分析总结,如课程班与横向课程班比较、与往年课程班比较等,不宜仅插入教务系统成绩分布截图。

四、工作安排

本次验收材料提交时间截止2023512日(第12周周五)。

1.已经提交验收材料的课程负责人请进一步凝练课程建设与应用成果,更新完善验收申请书内容及支撑材料。

2.其他前期未参加验收的课程如现符合“立项后满两个教学周期的”本次可提交验收材料。

3.更新和提交的材料请在512日前以电子版方式发送至促进部邮箱jxcj@xujc.com


工作联系人:郑旭东   联系电话:6288220


附件:1.2021年校级一流课程验收汇总表

    2.验收申请书(更新)

   3.教学设计表

 

教学促进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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