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观摩课安排的通知
作者: 2023-03-09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课堂教学观摩活动的通知》要求,经教师申报和单位报送,今确定我校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观摩课安排,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在教务部、教学促进部网站均有发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授课教师应按照学校观摩课的要求,精心组织教学,充分展示个人教学风采,确保观摩课的水平和质量。如遇特殊情况授课时间、地点发生变化的,请提前1周以上向教学促进部报备。
二、各教学单位应广泛宣传、发动本单位教师参加观摩课学习交流,纳入培养的新教师应至少参加观摩4次。提倡教师跨单位跨专业参与观摩研讨。
三、观摩课授课教师所在教学单位做好观摩活动的组织工作,有“课程思政类”的课程教学观摩应确保有来自本单位的同行教师参与,建议不少于2人;各单位课程思政专家应至少完成1次课程思政公开课观摩听课。
四、观摩课授课结束后,各教学单位要围绕教学活动的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应用等方面适时开展点评与研讨,组织观摩教师交流先进教学经验、推进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
五、观摩课活动结束,各单位须及时进行总结,7月10日前向教学促进部提交观摩活动总结材料(包括本单位观摩课活动准备、组织实施、教师参与观摩情况、观摩课研讨情况、效果评价、存在的不足等),并附参加观摩活动人员名单。
六、为做好观摩信息采集,请参加观摩的教师提前登记个人观摩时间(登记链接:https://www.wenjuan.com/s/UZBZJvZqzh/)。参加观摩的教师应在开课前提前5分钟以上进入教室,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观摩时遵守课堂纪律,关闭手机,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其中,涉及课程思政建设的课程教学观摩听课记录仅需填写附件2《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课程思政公开课教学活动听课评价表》,填写后发送至教务部教学管理中心邮箱:jwb_ca@xujc.com,无需再录入听课系统)。教学观摩计入教师听课任务次数。
工作联系人:郑旭东 联系电话:6288220;
池承鑫 联系电话:6288657。
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观摩课安排表(促进部网站链接:http://jxcj.xujc.com/2023/0309/c58a143787/page.htm)
2.课程思政公开课教学活动听课评价表
教学促进部
教务部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