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通知
作者: 2023-12-04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详见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www.chinaooc.cn)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校内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遴选范围及原则
(一)遴选范围
结合福建省推荐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要求和我校现有省级一流课程情况,本通知主要针对我校已经获得省级一流课程认定的“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等三类一流课程。
(二)推荐原则
符合《通知》规定的推荐原则,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优先推荐建设基础好、特色强、质量高、团队优、教学改革成效显著、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2.课程建设要服务于专业发展,创新教育理念,内容上能广泛运用信息化资源,方法上能熟练使用智能化教学平台,评价上能覆盖教学全过程,效果上能充分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
3.充分发挥教学团队的作用,课程团队教学改革理念先进,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
二、申报推荐基本要求
(一)课程要求
1.申报课程需已认定为省级一流本科课程,且只能申报对应类别的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2.申报推荐课程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在课程内容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2024 年 1 月 31 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新工科、新文科重点领域,特别是国家急需的战略性新兴领域和紧缺专业领域建设的新课程,可适度放宽对教学周期要求),在内容、方法、评价上有所创新并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示范效应,并承诺入选后五年内将持续共享或继续建设。申报单位党组织须对课程内容的政治性、导向性以及主权、领土的表述、标注等出具政治审查意见。此前参加过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二)人员要求
1.每人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已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
2.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课程负责人和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 5 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成员均须由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就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学术不端、重大教学事故等情况出具政治审查意见。
三、申报流程
1.请各省级一流课程负责人对照最新要求积极申报,可参考“五步做好金课申报准备”填写相应类型申报书,整理相关附件材料。
教学日历、测验、学生成绩分布统计等由教务部盖章的附件材料由促进部统一送教务部审核盖章。
2.各单位须对申报推荐课程的内容、教学活动和所有材料进行全面核查,对课程团队以及课程政治性、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严格把关。
课程团队成员和课程内容政治审查意见、课程内容学术性评价意见由教学单位及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并盖章。
3.学校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
四、申报材料
1.三类申报书模板详见附件1-3,请按要求填写(提示:国家级一流课程申报书最终在系统填写,填报系统各栏目无法插入图片和表格)。学校近期会推荐系列讲座分享课程申报的政策要领及注意事项,请关注促进部最新通知。
2.申报附件材料:请按各申报书对应要求准备。
3.此次申报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全部提交电子版材料word及PDF版本。每门课程为一个文件夹,命名方式为“院系+课程名称”。所有材料需在2023年12月13日(第13周周三)前发送至促进部邮箱jxcj@xujc.com。
附件:1.线下课程申报书(第三批)
2.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申报书(第三批)
3.社会实践课程申报书(第三批)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
5.教学日历(参考模板)
工作联系人:郑旭东 联系电话:6288220
教学促进部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