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校级一流课程验收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2024-09-06

各教学单位:

为了更好地推进一流课程建设,凝练一流课程成果,强化示范引领,开展2024-2025学年校级一流课程验收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21年立项以来,建设应用满2个学期(时间截至20248月)的课程

2.验收“延期”,再建设期满1学期的课程。

具体课程信息2024-2025学年校级一流课程拟验收名单(附件1)

二、验收内容

1.线上课程要在公开课程平台完成视频等全部课程资源建设并正式上线运行,平台上有可追溯的在线学习数据。鼓励课程校内教学应用。

2.线下课程以面授为主,注重提升学生综合能力,要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方法上有所创新,有效借助信息化教学技术,增强课堂互动,焕发课堂活力。

3.线上线下混合课程要有效利用高水平高层次在线课程资源,合理分配学时和教学内容,安排20%-50%左右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在开放课程平台线上自主学习,与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小组研讨、混合式教学等。课程要求参照福建省高校精品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建设要求(试行)

验收方式

一)课程自查

各课程团队参考《校级一流课程建设验收参考标准》(附件2),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填写《校级一流课程验收报告》(附件3),准备附件支撑材料(教学执行大纲、1节课堂实录等)。

二)教学单位检查

教学单位检查课程团队提交的验收材料并给出意见

三)学校评审

组织专家评审。验收“合格”以上的认定为校级一流课程,课程应继续开展建设与应用。验收延期的课程再经过一轮建设后可再申请验收。

四、工作要求

1.建设期满2个学期的课程进入验收阶段,原则上在第3个开课学期进行验收因特殊情况,未能完成建设任务的课程应填写《校级一流课程变更申请表》(见附件4),申请延长1年建设期,每门课程只能申请一次。申请延期建设的课程如果验收不合格,不再延期整改。

2.验收时间可选择本学年两学期中的某一开课学期进行,在验收当学期需开设一次公开课(报促进部安排观摩并统一录制)。

3.请各课程负责人在9182周周三)前登陆拟验收名单”确认建设期是否满2学期、验收的学期等信息,本学期(242501参加验收的同时填写公开课时间(下学期验收者暂不填报公开课时间)。

4.教学单位汇总各课程“验收报告”盖章扫描版连同其他支撑材料电子版(无需提交纸质版),统一2024年12月31日(第16周周二)前发送促进部邮箱jxcj@xujc.com

工作联系人:郑旭东 联系电话:6288220

 

附件:1.2024-2025学年校级一流课程拟验收名单【腾讯文档】https://docs.qq.com/sheet/DQ3FQQ3d6eWpOSnRI?tab=000001

   2.校级一流课程建设验收参考标准

   3.校级一流课程验收报告

   4.校级一流课程变更申请表


教学促进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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