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校级一流课程奖励分配方案的通知
作者: 2024-12-24尊敬的老师,您好!
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一流本科课程激励办法》(校园网访问),现开展校级一流课程奖励分配方案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1.立项后奖励18个标准课时;
2.认定后奖励20个标准课时;
3.认定“优秀”的奖励2000元。
二、报送说明
请您根据课程建设情况(校园网访问校级一流课程统计表),填报“一流课程奖励分配方案表”(附件1)相应内容。
1.“立项奖励”为所有课程都需要填写的内容。
2.“结项奖励”内容已认定的课程需填写,本学期正申请认定的课程可选填。认定“优秀”的,还需填写“优秀奖金”分配。
3.已认定的课程团队成员不能变更,以认定时为准。未认定的课程团队成员如需变更,请提交变更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
以上工作请课程负责人在2024年12月27日(第15周周五)17点前完成。
工作联系人:郑旭东 联系电话:6288220
附件:1.一流课程奖励分配方案表
2.变更申请表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