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课堂教学观摩活动的通知

作者:  2025-02-24

各教学单位:

为了发挥已有课程建设成果的示范作用,促进教学经验的展示、学习、交流,本学期继续开展课堂教学观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观摩课堂来源

教学观摩的课堂主要来源以下课程(详见附件教学观摩课程库),每学年滚动开展。

1.获得校级以上认定的一流本科课程。

2.“课程思政示范课课程库”入库课程。

3.“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库”入库案例课程。

二、教学观摩课堂形式

教学观摩课程主讲教师建议从本学期2-15的课堂中遴选出1节,一般采用随堂形式开展教学,原则上按实际教学进度进行。

三、工作安排与要求

1.动员:请各教学单位落实课堂教学观摩安排,动员和组织青年教师(特别是纳入培养的新教师)积极参与观摩和研讨交流。各课程思政类观摩课程应确保有来自单位的同行教师参与,建议不少于2

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课程思政建设方案》,“各教学单位每学年至少开展1次课程思政类公开课活动,党政领导、课程思政专家和相应的教学团队成员须到场听课并参与评价。各教学单位每学期开展至少1次课程思政教研活动(含集体备课)。”教学单位可结合课程思政类观摩课开展该项工作。

2.征集:教学观摩课程库中未完成观摩课要求的课程,本学期如有开课,授课团队应开展1次观摩课已经完成观摩课要求的课程根据建设需要安排。

1)省级以上一流课程自认定起5年内、所有“课程思政示范课课程库”入库课程自入库起5年有效期内,每学年应至少开展1次公开课,其中,课程负责人作为主讲教师应开展不1次公开课

2)校级一流课程自认定起、“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入库案例所属课程自案例入库起两年内应至少开展1次公开课。

教学单位重点督促未完成观摩课要求的课程负责人按时报送课程观摩时间和地点,228日(第1周周17将观摩课信息填入“课程库”中对应列中。不在观摩课程库的课程如已在教学单位内组织过公开课、效果良好的也可推荐开展教学观摩。

3.实施:促进部汇总后协同教务部通过邮件、部门网站公布教学观摩课安排,协调教育技术服务中心做好录制工作。


工作联系人:郑旭东 联系电话:6288220

        池承鑫(课程思政类) 联系电话:6288657


附件:教学观摩课课程库2025.2

https://docs.qq.com/sheet/DQ1BVQmxrT3pXQnBs?tab=000001


教学促进部

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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