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观摩工作的通知
作者: 2025-09-05各教学单位:
为了发挥已有课程建设成果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优秀教学经验的展示、学习、交流,引导广大教师聚焦教学创新、提高教学水平,现将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观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观摩课程范围
学校组建了“教学观摩课程库”,现主要来源以下课程,每学年滚动开展。
1.获得校级以上认定的一流本科课程。
2.“课程思政示范课课程库”入库课程。
3.“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库”入库案例课程。
4.优秀教学奖获奖教师所授的优质课程。
二、教学观摩形式
教学观摩课程主讲教师从本学期第2-15周的课堂中遴选出1节可代表本课程教学特色的优质课堂,一般采取日常课堂教学随堂进行,不打乱原正常教学计划和教学秩序,面向全校教职工开放观摩。
三、工作安排与要求
(一)确认与推荐教学观摩
1.确认一流课程、课程思政类课程观摩安排。学校对一流课程、课程思政类课程有观摩课次数要求,请各教学单位督促“教学观摩课程库”(附件1)中本单位课程的负责人(特别是本学年“需开”教学观摩课)确认本学期观摩课安排。本学年“需开”教学观摩的课程,请结合学年开课计划合理落实观摩课安排,以满足观摩课次数的要求,若本学期不开展的,请注明原因。
2.推荐优秀教学奖获奖教师优质课程开放观摩。教学单位从本单位优秀教学奖获奖教师中推荐1名(与课程库中“需开”课程负责人不能重复)开展教学观摩,推荐教师所授课程应在教学设计上体现以学生为中心,教学方法有创新,教学改革有特色,教学效果好。
各教学单位在确认本学期教学观摩课程安排后,统一汇总填入“推荐表”(附件2),在9月12日(第1周周五)17点前将电子版发送至促进部邮箱jxcj@xujc.com。
(二)动员与鼓励参与观摩
1.教学促进部根据各教学单位上报的教学观摩课信息,统筹规划观摩课程并另行发布,协调教育技术服务中心做好录制工作。
2.各教学单位动员和鼓励教师(特别是纳入培养的新教师)积极参与各类课堂教学观摩听课交流,提倡跨学科跨专业学习交流,共同推动我校教学质量持续提升。
3.各课程思政类观摩课程应确保有来自本单位的同行教师参与,建议不少于2人。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课程思政建设方案》,“各教学单位每学年至少开展1次课程思政类公开课活动,党政领导、课程思政专家和相应的教学团队成员须到场听课并参与评价。各教学单位每学期开展至少1次课程思政教研活动(含集体备课)。”教学单位可结合课程思政类观摩课开展该项工作。
工作联系人:郑旭东 联系电话:6288220;
池承鑫(课程思政类) 联系电话:6288657。
附件:1.教学观摩课课程库.xlsx
2.教学观摩安排推荐表.xlsx
教学促进部
教务部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