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观摩工作的通知
作者: 2026-09-02各教学单位:
为了发挥已有课程建设成果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优秀教学经验的展示、学习、交流,本学期继续开展教学观摩,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观摩课程范围
学校组建了“教学观摩课程库”,主要来源以下课程,每学年滚动开展。
1.获得认定的各级一流本科课程。
2.“课程思政示范课课程库”入库课程。
3.“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库”入库案例课程。
4.优秀教学奖获奖教师所授的优质课程。
5.各类教学竞赛获奖课程。
6.新工科、新文科等各类优秀教学案例课程。
二、重要提示
根据厦大嘉教〔2026〕19 号《关于进一步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教学单位每学年应至少开展1次课程思政类公开课活动,党政领导、课程思政专家和相应的教学团队成员须到场听课并参与评议,每学期应至少开展1次课程思政集体教研活动。各教学单位可结合课程思政类观摩课开展该项工作。
三、教学观摩形式
建议教学观摩课程授课教师从本学期第2-16周的日常课堂中遴选出1节可代表本课程教学特色的优质课堂,一般采取随堂进行,不打扰原正常教学计划和教学秩序,面向全校教职工开放观摩。
四、工作安排
1.确认一流课程、课程思政类课程观摩安排
请各教学单位督促“教学观摩课程库”(附件1)中本单位课程的负责人(特别是本学年“需开”教学观摩课)确认本学期观摩课安排,原则上本学期有开课的课程应申报安排,不能安排的请注明原因。
学校对一流课程、课程思政类课程有观摩课开课次数要求。(1)省级以上一流课程自认定起5年内、“课程思政示范课课程库”入库课程自入库起5年有效期内,每学年应至少开展1次公开课。其中,课程负责人作为主讲教师应开展不少于1次公开课。(2)校级一流课程自认定起、“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入库案例所属课程自案例入库起2年内应至少开展1次公开课。(3)完成以上观摩课要求后可自愿选择是否开展教学观摩。
2.推荐其他优质课程开放教学观摩
除一流课程、课程思政类课程外,教学单位从本单位优秀教学奖获得者、教学竞赛获奖者、新工科/新文科各类优秀教学案例课程中至少推荐1名授课教师(与课程库中“需开”课程负责人不能重复)开展教学观摩,推荐教师所授课程应在教学设计上体现以学生为中心,教学方法有特色,教学效果突出,教学改革有一定创新。
3.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教学观摩统筹
教学单位动员教师积极参与各类课堂教学观摩(结合日常听课工作),博采众长;辅导授课教师做好课堂教学观摩工作准备;各教研室应积极开展课堂教学研讨活动,共同推动我校教学质量持续提升。
五、其他事项
1.请各教学单位在9月11日(第1周周五)12点前,将本单位的“教学观摩安排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促进部邮箱jxcj@xujc.com。
2.教学促进部协助各教学单位做好教学观摩活动的组织,另行发布观摩课程安排,协调教育技术服务中心做好录制工作。
工作联系人:郑旭东(一流课程类) 联系电话:6288220;
刘佳瑾(课程思政类) 联系电话:6288167。
附件:1.教学观摩课课程库.xlsx
2.教学观摩安排推荐表.xlsx
教学促进部
教务部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