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8年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参训教师的通知
作者: 2018-04-23尊敬的各位学术主管:
大家好!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的通知》(闽教师〔2018〕16号,附件1),学校拟选派中青年骨干教师参加2018年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具体事项如下:
一、培养对象及形式
1.由福建师范大学和台湾东海大学联合主办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骨干教师研修班,培养对象为新办本科高校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专业骨干教师,计划时间2018年6月。
2.由福建师范大学和台湾师范大学联合主办汉语言文学类骨干教师研修班,培养对象为新办本科高校汉语言文学类专业骨干教师,计划时间2018年6月。
3.由厦门理工学院和台湾高校联合举办理工类骨干教师研修班,培养对象为新办本科高校理工类专业骨干教师,第一期、第二期培训计划时间为2018年10月,第三期为11月。
以上三个研修班的集中培训时间均为1个月(其中在台时间不少于2周),我校名额均各为1人。重点选派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参加过往年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的老师不再推荐。
二、推荐方式
1.各教学单位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组织教师申报,由教师填写“申报表”(附件2),各教学单位必须对申请者业务水平提出具体推荐意见。各教学单位推荐申报人数不超过2人,推荐人数多于1人的请进行排序。
2.学校根据文件精神和各教学单位的推荐意见、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综合确定参加培训人员。
请各教学单位尽快组织教师申报,安排专人于4月25日(星期三)12点前将“申报表”(需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纸质版统一报送教学促进部,一式1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tkkcddb@xujc.com,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工作负责人:黄文新;工作联系人:郑旭东,电话:6288220。
附件:附件1 关于下达2018年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的通知.pdf
附件2 2018年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参训教师申报表.docx
教学促进部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