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课堂教学观摩活动的通知
作者: 2023-02-24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水平,为广大教师提供一个教学经验的展示、学习、交流的平台,发挥已有成果的示范辐射作用,学校决定开展课堂教学观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观摩课堂来源
教学观摩的课堂主要来源以下课程(名单见附件1):
1.历年获得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的课程。
2.入选福建省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的课程。
3.校级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库入库课程。
4.其他正探索提升课程思政建设水平、开展一流课程建设,希望与同行交流研讨的课程。
二、教学观摩课堂形式
1.教学观摩课程负责人或主要成员从本学期在授课程第5-15周的课堂中遴选出1-2节(本学期如无合适开课课程的参与下学期教学观摩),采用随堂或专场举办的形式开展教学,原则上按实际教学进度进行。
2.鼓励有条件的教学观摩课堂录制视频,可自行录制或申请学校录制。(需学校录制的请提前3天以上向教学促进部郑老师预约。)
三、观摩人员
1.我校全体教师均可观摩,重点是各教学单位青年教师(40周岁以下)或高校教龄不足5年的教师。
2.本学期纳入培养的新教师应至少观摩4次。
3.对于第2项、第3项和第4项来源中涉及课程思政建设的课程,学校还将组织我校课程思政专家库首批入库专家及相关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观摩、交流。
四、工作安排与要求
1.动员:请各教学单位落实课堂教学观摩安排,动员和组织青年教师(特别是纳入培养的新教师)积极参与观摩和交流。本单位的第2项和第3项课程教学观摩应确保有来自本单位的同行教师参与,建议不少于2人。
2.征集:教学观摩课程负责人向所在教学单位报送观摩课程、课堂时间和地点,由教学单位汇总后在3月8日(第4周周三)前将“汇总表”(附件2)统一报送至促进部邮箱jxcj@xujc.com。
3.发布:
(1)促进部汇总后协同教务部通过邮件、部门网站发布“教学观摩课堂安排表”,公布观摩课堂的基本信息,适时组织教学观摩交流研讨活动。
(2)教学观摩课堂主讲教师应严格按上报的观摩课堂安排进行授课,如遇特殊情况授课时间、地点发生变化的,请提前1周以上向教学促进部报备。
4.要求:
(1)参加观摩的教师可从安排表中任意选择课程进行观摩,建议提前5分钟到达。
(2)教学观摩完成后,听课教师应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可通过“教学促进部-教师用表”下载),并及时录入听课系统。其中,第2-4项中涉及课程思政建设的课程教学观摩听课记录请同步填报《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课程思政公开课教学活动听课评价表》(附件3)发送至教务部教学管理中心邮箱:jwb_ca@xujc.com。
工作联系人:郑旭东 联系电话:6288220;
池承鑫 联系电话:6288657。
附件:1.教学观摩课堂遴选课程范围
2.汇总表
3.课程思政公开课教学活动听课评价表
教学促进部
教务部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