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福建省一流课程申报的通知
作者: 2023-06-15各教学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及推荐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23〕2号),现开展2023年省级一流课程认定工作。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认定课程应满足教高〔2019〕8号、教高厅函〔2021〕13号文件规定的基本要求,还应满足我省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见附件1)的具体要求。推荐认定课程的教学学期或教学周期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之前运行2学期以上。
2.申报课程应经过严格的意识形态审查、内容审查和质量监督,线上、线上线下混合和虚拟仿真实验课程还应经过学校信息部门的网络技术安全审查,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教高〔2022〕1号文)要求,申报线上课程依托的在线课程平台的安全保护等级不应低于第三级。申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课程系统需已完成二级或以上等保备案及安全测评(备案主体为高校),并符合《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技术接口规范(2020 版)》。
3.每位教师以课程负责人身份只能申报一门课程,作为主要教学团队成员参与申报的课程数不超过2门(含课程负责人1门)。
4.已获认定为国家级或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的,不再以该课程继续申报其他类型省级一流课程。
二、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线上、线上线下混合式和线下课程12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3门,社会实践课程2门。
三、遴选范围
原则上从以下课程择优遴选:
1.历年立项的校级一流课程。
2.2023年申报校级一流课程立项的课程。
3.虚拟仿真实验课程、社会实践课程申报可不受1-2限制。
4.其他有独特创新、效果显著、特点突出的课程。
四、工作安排
1.申报遴选
即日起,请有申报省级一流课程意向的课程团队,登录【腾讯文档】2023年省级一流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https://docs.qq.com/sheet/DQ3lNVWhvVXBncVR4?tab=BB08J2登记相关信息,按照要求填写相应申报书(附件3)和政审意见表(附件4),并整理好相应的支撑材料及视频材料。
6月25日(星期日)前,将申报书和政治审查意见表(盖章扫描)电子版报送促进部邮箱jxcj@xujc.com;支撑材料及视频材料遴选时暂不提交,待推荐申报省级一流课程名单确定后另行通知。
2.确定推荐
学校确定推荐申报省级一流课程的课程负责人,须在6月30日(星期五)前提交申报书及所有的支撑材料及视频材料电子版,同时纸质版一式一份,并在7月10日前完成平台申报。
工作联系人:郑旭东 联系电话:6288220
附件:1.申报说明
2.汇总表(共享文档)
3.申报书
4.政审意见表
教学促进部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