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堂教学观摩活动的通知
作者: 2024-02-26各教学单位:
为了促进教学经验的展示、学习、交流,发挥已有成果的示范作用,本学期继续开展课堂教学观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观摩课堂来源
教学观摩的课堂主要来源以下课程:
1.已获得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的课程(含校级、省级、国家级)。
2.“课程思政示范课课程库”入库课程。
3.“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库”入库案例课程。
以上课程原则上都应阶段性开展教学观摩以促进学习交流。一年内已开展过教学观摩的,本学期可自行选择是否再开展;未开展过的,请及时协调计划开展。
观摩课可以是课程团队任一成员授课,但应以能体现本课程教学特色、创新亮点、优质成效为主的一节课。
课程名单见附件各级认定一流课程、课程思政类课程汇总表。
二、教学观摩课堂形式
建议教学观摩课程主讲教师从本学期第3-15周的课堂中精选出1节,一般采用随堂形式开展教学,原则上按实际教学进度进行。
三、工作安排与要求
1.动员:请各教学单位落实课堂教学观摩安排,动员和组织青年教师(特别是纳入培养的新教师)积极参与观摩和研讨交流。各观摩课程应确保有来自本单位的同行教师参与,建议不少于2人。
注: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课程思政建设方案》,“各教学单位每学年至少开展1次课程思政类公开课活动,党政领导、课程思政专家和相应的教学团队成员须到场听课并参与评价。各教学单位每学期开展至少1次课程思政教研活动(含集体备课)。”教学单位可结合课程思政类观摩课开展该项工作。
2.征集:课程负责人向所在教学单位报送课程观摩开课信息,由教学单位汇总后在3月6日(第2周周三)下班前将观摩课信息填入“汇总表”中“未开观摩课课程名单”“已开观摩课课程名单”对应内容。
3.实施:促进部汇总后协同教务部通过邮件、部门网站发布“教学观摩课堂安排表”,公布观摩课堂的基本信息,适时组织教学观摩交流研讨活动,协调教育技术服务中心做好录制工作。
工作联系人:郑旭东 联系电话:6288220;
池承鑫(课程思政类) 联系电话:6288657。
附件:各级认定一流课程、课程思政类课程汇总表(腾讯共享文档)
教学促进部
教务部
2024年2月26日